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,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。目前,我国已经形成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,由党的中央全会提出规划“建议”、国务院编制规划“纲要”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的制度安排。先“建议”后“纲要”,让决策程序更加严谨规范。
从“七五”计划开始,我国恢复了由党中央提出五年计划建议的做法。1985年9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,通过了“七五”计划建议。1986年4月,“七五”计划经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审查批准,向社会公布实施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在新的五年刚刚起步时就发布五年计划。
从“八五”计划开始,五年计划(规划)建议由党的中央全会通过。“八五”计划建议由1990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。从“九五”计划到“十四五”规划,建议由历届五中全会通过。今年10月将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,研究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。中央提出“建议”的时间,仍是在上一个五年规划收官之年的10月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规划《建议》起草组的组长。相比于“十三五”和“十四五”规划,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的一些时间节点是有所提前的,从中可以读出“寓紧迫感于方向感中”的深意——
今年4月3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,为科学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提供了根本遵循。相比于10年前谋划“十三五”规划的华东7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(2015年5月27日召开),时间提前了近1个月。
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,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络征求意见活动,累计收到网民建言超过311.3万条,为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提供了有益参考。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时,首次创新开展为期两周的网络征求意见活动,2020年8月16日至29日,累计收到超过101.8万条建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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